文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林维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颁布施行说明,我国正大踏步地走向司法的未来。尽管《规则》适用的效力和效果仍然有待进一步观察,但在若干年后,关于其对诉讼流程、司法理念的重塑性影响,乃至对下一代人司法观的重构,可能会有尽管滞后却更为清晰的解读。
司法往往被认为是社会生活中最保守、传统的内容之一,但当人们仍然在讨论网络技术对行为方式乃至生存方式的影响时,传统的司法面貌已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令人耳目一新。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力图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新动能。而《规则》的出台意味着中国在智慧司法技术进步的基础上,更在世界范围内树立了在线诉讼的制度标准,为互联网司法的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进而为网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在线司法规则的共享也使得中国司法成为全球司法治理变革进程中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
《规则》的颁布深刻地说明,中国司法在回应新技术所带来的生产力革新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人类发展的过程始终,法律都在感受着技术所带来的挑战,并必须始终保持变革,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飞跃所带来的制度张力及其对规范的期待。这种变革不仅反映在法律理念的革新上,也反映在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的改革中。无论是实体法律还是程序法律都应与时俱进,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革命对法律程序的推动更是跨越式的。因此,《规则》所体现的技术和法治的互动、同步,其背后所反映的是中国在新兴技术领域所取得的巨大进展,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进步。
《规则》首次构建了贯穿立案、调解、询问、证据交换、庭审、执行全流程的在线程序规则。作为目前在线诉讼内容最全、适用面最广、效力层级最高的制度规范,它丰富了人们对于司法模式的想象,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在数字化时代的司法新需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加公正、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方案的新期待。《规则》在包括确立在线诉讼基本原则、建立在线庭审规范等多个领域实现了司法创新,同时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实现了技术和法治的妥当平衡。相信后续通过实践适用不断发现、解决新问题,从而丰富经验,为在线诉讼规则的成熟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