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2025年10月也注定是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金秋十月。40年前的10月,1985年10月12日至19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贵阳市召开。全国从事宪法学研究、宪法教学和政法部门实际工作的学者、专家共计112人出席了此次会议,大会民主选举了宪法学研究会首届干事会及其领导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叔文研究员当选为总干事,肖蔚云、许崇德、于浩成、吴家麟、浦增元、何华辉为副总干事,廉希圣为秘书长。在成立大会后又举行了学术讨论会,与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保障宪法的实施和如何使宪法学积极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两个专题展开了热烈讨论。2015年纪念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的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之地贵阳举行,显示了贵州省对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学术活动的特殊意义。2025年10月25日至26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又在40年前成立的贵阳市举行,故地重游,故人多已逝去,新锐渐入佳境,中国宪法学界的宪法学者们聚集在一起,共述往事,不免感慨良多。
作为年已花甲的宪法学者,细细回想过往参与宪法学研究会活动的点点滴滴,更多的是温馨、温暖。40年前宪法学研究会成立时的研究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都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学术奠基人,他们的大名对于今天年轻学者来说都是如雷贯耳,对于像我这样的“花甲”学者来说,心中对他们仅存的回忆就是“敬佩”和“温暖”。可以说,我们这代宪法学人是老一辈宪法学者一手带大的,虽然我们没有他们那样的学富五车,但也是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学问上的真传。第一代宪法学者硕果仅存,年逾九旬的廉希圣老师应当说是我们宪法学研究会的“会宝”了。他是那样的豁达开朗,那与生俱有的“酒仙”风范,作为晚辈,我们学不来,只有内心深处真诚的敬仰。
我入道不算太晚。1985年下半年在抉择报考哪儿的研究生时,心里很长时间都在犯难。作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毕业生,当然首选是报考本校的研究生。但我看了北京大学三角地张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的招生计划之后,就毅然决定要报考社科院研究生,而且选择了宪法学专业,导师是王叔文研究员。后来如愿以偿进了社科院的大门,成了“社科法律人”,这一晃也将近40年了。人生有几个40年呢?充其量就两个吧。回想起当初的决定,确实感到“温馨”。因为跟着王叔文老师的缘故,后来一直就吃上宪法学这碗饭了,当然,跟着王老师,自然也就跟宪法学研究会结下了不解之缘。王叔文老师是新中国第一批去苏联留学的本科生,也是第一批回国参加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筹建的留苏高材生。作为弟子,我只有高山仰止的感觉,总觉得王老师,包括与王老师齐名的肖蔚云、许崇德、吴家麟、浦增元等老一辈宪法学者,都是我们这代宪法学人只能仰望的“高山”。尽管他们已经故去,但内心深处总是觉得他们就在身边。不仅仅是他们的学识和人品,更重要的是他们一手创建起来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是他们为我们这些宪法学人缔造了一个温暖的家,让我们从一开始成长就有了家的感觉,那种感觉确实是我们都是“有组织的人”的归属感。适逢宪法学研究会成立40年,趁着现在尚未糊涂的岁数,赶紧写点回忆性的东西,让过往的历史留下一点痕迹。当然,我脑中的往事应当还没有降维到“故事”的境地,尚属于真实的记事。我仅仅摘取片段,印证一下在宪法学研究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是如何分享老一辈宪法学家们的人格魅力和对宪法学研究会那份发自内心的热爱。
一、新中国第一位宪法学博士的诞生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建立了博士招收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幸成为最早可以招生法学博士的单位,1984年招收了第一批博士学位研究生,当时博士导师有两位,一位是张友渔先生,一位是王叔文先生。两位先生对新中国宪法学的贡献不用说了,如雷贯耳、开山鼻祖这样的形容也不为过。有幸成为他们两位先生的第一批宪法学博士生的是陈云生研究员和骆伟建教授。1987年6月,两位宪法学博士生修成正果,如期举行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这在新中国宪法学教育史上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当时参加答辩的导师组成员,对于今天年轻的宪法学人来说,都属于“童话般”的大咖,包括张友渔研究员、王叔文研究员、肖蔚云教授、许崇德教授、廉希圣教授。我当时刚入“王门”不久,人比较勤快,蒙导师信任,做了答辩小组的秘书。当时就觉得是无上荣誉,现在更是觉得“此情只能常追忆”了。有趣的是,当天答辩结束后,我还写了一个300字报道,让《中国法制报》刊登出来了。题目大概是《中国首位法学博士正式诞生》,报道记载了此次答辩的全过程。不过这里还有点故事,就是最近几年披露的材料表明,陈云生和骆伟建两位还不是新中国最早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最早的一位是北大法律学系王铁崖教授指导的梅小侃博士。梅小侃博士因为赶着去美国留学,在1986年4月就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了,白纸黑字,有档案可查。所以说,如果说当年我写的报道有乌龙的话,将报道题目修改为《中国首位宪法学博士正式诞生》应当是准确无误的。这件往事很有趣,所以要记载下来,免得后人随意篡改。
二、“抛妻赴会”的《人民代表之歌》创作者齐一飞先生
现在年轻的宪法学人基本不知道齐一飞何许人也。但我们这代宪法学者都很熟悉,齐先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人民代表之歌》歌词的创作者。《人民代表之歌》创作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这首歌的歌词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被谱成歌曲之后,在北京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很长时间,由著名歌唱家蒋大为和郑莉演唱。当年这首歌北京街头大爷大妈们都会哼几句:“人民代表权利神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
就是这首歌的歌词创作者齐一飞先生,那是一位非常可爱的长者。不仅和蔼可亲,而且诗人气质浓厚,对宪法学研究会情有独钟。从1985年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开始,逢会必到。而且那个时候宪法学研究会年会非常热闹。老一辈宪法学者中诗人太多,都想在同行面前露一手,所以,每次年会闭幕式都会留出一段时间让几位著名诗人诗兴大发,为年会增添气氛。这些著名诗人有许崇德教授、浦增元教授、蒋碧昆教授、赵树民教授,还有就是我们这位可爱的齐一飞主任。
1991年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于11月17日至21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宪法学教学、科研和人大工作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出席了讨论会。我记得当时齐一飞先生可能是身体有恙,他夫人把他关在四合院里,不让他去广东参会。结果我和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张宝贵教授去看望他,他居然在夫人不在家的片刻,就偷偷溜出四合院,跟我们去广东参会了。我们除了嘘寒问暖,照顾他身体之外,整天陪着他就是开心不停。我看他从到中山报到开始就没有好好听会,一直忙着写诗,还在会议进行中把我从会场拉出来,说让我给他的新诗提意见。我也不能辜负齐老先生,只能硬着头皮夸赞“好!好!好!”。结果,到了闭幕式时,他就迫不及待第一个跑到主席台上吟诗了。当然,齐老先生的诗跟其他几位“老诗友”的诗比起来,文学性还是欠了点,基本上近似于打油诗,但却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大家听了都不停鼓掌。那种气氛,真是“激情燃烧的岁月”。那次齐先生过足了诗瘾,回京的路上,就看见齐先生意气风发,80多岁的人就像十几岁的儿童一样快乐,其情其景真的历历在目。不过后来听说齐夫人真的生气了,不让他乱跑了,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齐先生参加年会,真是少了很多快乐。
三、“痛风”是这样练成的
宪法学界有不少老师都患有“痛风”。没有得过“痛风”的人真是不知道痛风发作起来的痛苦。我就属于“痛风”一族,常年尿酸指标居高不下,时不时就犯两下,确实有碍健康。想想“痛风”是如何发作的呢?这事还得追溯到2005年宪法学研究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吴家麟教授八十华诞暨宪法学思想研讨会。那时候我是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与另一位副秘书长齐小力教授负责协助韩大元秘书长处理研究会日常事务。宪法学研究会一直有尊老传统,凡是哪位老前辈有重要的值得纪念的日子,都会以恰当方式表示慰问和敬意。
吴家麟(1926年—2017年5月3日)老师是宪法学界的传奇人物,1951年从北京大学毕业,1983年任宁夏大学校长。他参与编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任该卷宪法、行政法副主编。他撰写的《宪法基本知识》为新中国第一本宣传宪法的著作,他主编的《宪法学》是“文革”结束后国内第一部统编宪法学教材。他曾任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高教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中国逻辑学会理事、宁夏法学会名誉会长、宁夏高教学会名誉会长、宁夏写作学会会长。这么一位功勋卓著的宪法学老前辈适逢八十华诞,研究会秘书处当然会详细安排纪念活动。2005年5月28日,那次像我们这一代中青年宪法学者,大多去福州参加了吴家麟教授八十华诞暨宪法学思想研讨会。当然,除了开会,免不了要叙叙旧。大家聚在一起,宪法学人一家亲的感觉就出来了,不知不觉也就吃多了些、喝高了一些。等我回到北京,第二天早上就发现起床时身子不听使唤了。那个时候“痛风”这个病大家还不熟悉,结果当作其他病简单处理了,后来才发现“痛风”是过去所说的“富贵病”,没有管住嘴巴。当然了,抛开“痛风”这个病不说,确实我们那次为吴家麟教授举办的八十华诞暨宪法学思想研讨会开得很成功,宪法学者们聚在一起,当面聆听宪法学界老前辈的谆谆教导,受益良多,宪法学者们之间的感情也就越发加深了。过去40年,大家都把宪法学研究会当成自己的家,都用心投入,热爱它、经营它、保护它,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其乐融融。
我与吴家麟老师虽然没有像与王叔文、肖蔚云那样深厚的师生情谊,但作为宪法学的同道中人确实还是惺惺相惜的。吴老师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每年年会时都要作一个长达半小时的报告,畅谈自己对宪法学的认识和对中国宪法制度发展的期待。记得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吴老师在一次年会上发言,对自己过去的一个观点做了修正。他语重心长地说,改革开放以后,他一直对法制建设极力推崇、不遗余力,特别是对于改变无法可依的状况,更是倾力呼吁要加快立法进程。但法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里面包含了很多复杂的社会因素。他说通过不断反思,他开始认识到“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可怕”,因为“无法可依”状态下老百姓会把问题归结为没有“法”,因此,对立法抱有强烈的“期待”,然而,法律出台后如果不认真履行,老百姓就会对立法失望和不信任。所以,要加强立法的科学性,要通过立法来树立法治的权威。吴老师的这段肺腑之言是他一生致力于法学事业的真实体悟,对今天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来说,仍然有参考价值。
回忆往事,有很多值得感慨的事情。不一定都伟大,但是,却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具体到宪法学研究会,40年了,之所以大家都还热爱它,就是因为研究会把全国有志于宪法学研究的力量汇聚在一起,给了大家一个温暖和温馨的“家”。通过我们每一位亲历者的往事追忆,可以汇聚起专属于我们宪法学人的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是推动我国宪法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和研究会工作不断深化的内在的动力。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希望我们大家在回忆中能够构建起更加务实可靠的宪法学研究共同体,为推动依宪治国走深走实贡献微薄的力量。
——纪念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四十周年大家谈
(作者:郑淑娜 韩大元 莫纪宏 童之伟 周 伟 苗连营 王广辉)